經國務院批準,證監會現全面推開H股“全流通”改革。符合條件的H股公司和擬申請H股首發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規申請“全流通”。
11月15日,證監會網站發布了《H股公司境內未上市股份申請“全流通”業務指引》及相關文件,宣布將全面推開H股“全流通”改革。符合條件的H股公司和擬申請H股首發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規申請“全流通”。...[詳情]
H股“全流通”對于已上市H股推動企業改革、強化資本市場功能、促進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均有著明顯的正面意義。各大機構均在近期報告中對2020年港股走勢給予樂觀預期。...[詳情]
截至2019年11月15日,港股市場有H股280只,H股總市值約23萬億港元,A+H股116只。此前多家市場機構估算,全流通涉及的單H股公司股份市值接近2萬億港元。...[詳情]
2019年11月15日,證監會宣布全面推開H股“全流通”改革。記者注意到,相關業務指引和審核關注要點均已掛網,符合條件的H股公司和擬申請H股首發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規申請“全流通”。...[詳情]
在試點經驗基礎上穩步推開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進H股公司各類股東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內企業更好利用境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獲得發展,也有利于香港資本市場發展。...[詳情]
境內相關股東參與H股“全流通”業務是否需要新開立證券賬戶?對此,證監會稱,境內股東通過現有人民幣普通股票賬戶(即A股證券賬戶)參與H股“全流通”業務,不需要專門新開證券賬戶。...[詳情]
證監會網站發布了《H股公司境內未上市股份申請“全流通”業務指引》(證監會公告〔2019〕22號)、H股“全流通”申請材料目錄及審核關注要點。符合條件的H股公司和擬申請H股首發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規申請“全流通”。...[詳情]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就全面推開H股“全流通”改革答記者問時表示,H股“全流通”改革對A股市場運行并無直接影響。改革只涉及僅在香港市場上市的單H股公司,相關境內未上市股份轉為H股后將全部在香港聯交所上市交易。A+H股公司并不涉及“全流通”的問題。...[詳情]
證監會11月15日消息,證監會現全面推開H股“全流通”改革。證監會表示,在試點經驗基礎上穩步推開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進H股公司各類股東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內企業更好利用境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獲得發展,也有利于香港資本市場發展。...[詳情]
川財證券表示,“全流通”擴大H股融資渠道,完善企業治理、提升估值水平。H股“全流通”將為非流通內資股引入市場化定價機制,激活存量資產,擴大融資渠道。...[詳情]
市場對H股全流通期待已久,今年6月,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證監會經過深入研究論證,將陸續推動落實9項進一步擴大資本市場和行業開放的舉措。其中就提到H股“全流通”已具備全面推開的條件。...[詳情]
H股“全流通”涉及的單H股公司境內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相當于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總市值的不足7%。“全流通”申請經核準后,相關公司境內未上市股份可轉為H股在香港聯交所上市流通。證監會將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則,積極穩妥、依法依規推進此項改革工作。...[詳情]
2018年,中國證監會順利完成H股“全流通”試點。2019年,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證監會全面推開“全流通”改革。“全流通”全面推開主要涉及以下變化:一是總結試點期間好的做法,形成規則制度,并以業務指引的形式加以明確。...[詳情]
公司申請H股“全流通”,應當依法合規、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股東知情權和參與權,并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規定和《公司章程》約定,履行必要的內部決策程序。...[詳情]
H股“全流通”之后,采取H股架構上市的內地企業將其尚未公開交易的國有股及法人股等內資股,轉為外資股并在港股市場上公開交易,顯然就可以解決上述問題,將大小股東利益趨于一致。...[詳情]